Posted by environment | Posted in (8)教科書回收再使用說明, 3.環教計畫 | Posted on 04-08-2016
普台國民小學 教科書回收再利用說明
壹、 依據:
一、 教育部96年2月7日台環字第0960016745號函,推動各公私立各高中職校及國民中小學「校園二手制服、教科書回收再利用」計畫。
二、 南投縣政府函(府教學字第09600418590號)「國民教育法第8條之3第2項修正條文規定: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之教科圖書,應免費借用予需要之學生。」
貳、 說明:
一、 有關校園教科書回收再使用事宜說明如下:
(一)96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執行教科書回收工作。為配合教科書回收再利用,「藝術與人文」97學年度原採用康軒版,擬改回翰林版,年段共用回收舊書。「健康與體育」因回收數量不敷97學年度使用,且96學年度與97學年度選用版本不盡相同,擬自97學年度起,再將「健康與體育」,列為固定回收再利用課本。
(二)課本回收再利用方案:
1.方案一:
97學年度「健康與體育」每生購買一本,學期初任課教師宣導回
收再利用觀念,鼓勵學生捐贈課本給學弟妹,學校給予捐贈課本
書套,學期末由教務處設備組回收捐贈課本。
2.方案二:
97學年度「健康與體育」依年段、排課及授課教師因素,每年段
由學校購買1個(含)以上班級數量課本及書套,平時由任課老師
保管,學期末統一收回教務處設備組。
二、 教科書回收後,隔年是否使用相同版本再利用,依當年段「年段教科書版本選用會議」由任課老師決議後,呈報上級主管核示。